发明梦如何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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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梦如何成真 发布于:2014/10/21
    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曾经孕育了举世闻名的科技发明,对于世界人类文明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如今,我国科技队伍日益庞大,也取得了很多世人瞩目的科技成就,专利申请量已居世界第一。然而我国目前真正自主创新的重大发明相对较少,尚缺少世界级的大发明家。
  当前,我国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发明人也不例外。他们通过将发明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祖国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这也表明发明创造不能只讲专利数量,发明数量再多如果不能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再好的发明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个统计数字而已。
  因此,实现发明人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帮助他们进行发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制内的科学家们在政府资助下取得了大量科技成果,申请了不少专利,但大多数并未转化为生产力。民间发明人因大多得不到政府支持,成果转化更加艰难,倾家荡产的案例并不鲜见。当前,国家鼓励技术创新和群众发明创造,而如果因为发明致贫,发明人不能成为群众的学习榜样,反而成为另类,这并不是好现象,这样的社会环境显然不利于创新。因此当务之急是创造有利于发明创新的政策措施和环境氛围,帮助发明人转化发明成果。
  发明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条创新链,发明本身只是创新链中的一个环节。要想成功地转化发明成果,还需要有资金、样品样机试制、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重要环节,每个环节都不能缺失,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转化的失败。对此,发明人必须有清醒认识。一个优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优秀的企业家,发明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创业成功。遗憾的是,目前很多发明人对此缺乏正确认识,往往倾尽所有财产盲目上马,最后却以失败告终,甚至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幸。
  实际上,发明成果转化是有规律可循的,能否转化成功主要取决于“内因”和“外因”。“内因”主要表现为发明人能否遵循产业化规律进行发明成果转化。如果对转化各环节认识不清,不能扬长避短,违反转化的一般规律,转化就很难成功。“外因”主要包括转化的社会氛围、政策、家庭支持等。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发明人能否实现梦想在于对内外因的把握,要充分认识产业化的困难,认识自己的优势劣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仅寄希望于依赖政府。同时要认清客观规律,对本人和发明有客观估计,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导致转化失败。总之,发明人对内因和外因的分析应对,是发明成果转化成败的关键。
  目前发明人的认识有几个误区,不仅关系着发明成果转化的成败,甚至影响着发明人的工作生活和社会和谐。
  首先是发明人自视过高,导致偏执和不善合作。不少发明人认为自己的成果可以颠覆现有技术,甚至可以带来一场产业革命,只要有人提供资金支持,就可以成功转化并改变世界。而谈到投资商出资、企业家的管理,他们则表现得不够尊重,这样很难与人达成合作。发明成果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靠单打独斗。这就需要发明人懂得合作之道,找准自身位置,与投资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其次,发明人认为只要政府支持就可以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很多发明人曾提出过要把自己的成果贡献给国家,希望政府来进行转化,发明人有这样的思想往往是不了解政府职能。政府可以通过营造环境、出台政策等方式来支持发明成果转化,但真正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是企业,没有企业支撑,发明成果产业化无法实现。
  还有一些发明人不考虑市场需求,一味陷入闭门造车的境地无法自拔,如仅以自我主观的想象出发,不进行市场调研,误将自己的特殊想象当成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市场需求;还有些人埋头发明,却不知自己的研究市场早已有之;甚至还有人把自己不切实际甚至是违背科学规律的幻想当成发明创造,到处寻求支持,得不到支持就怨天尤人、发牢骚。发明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市场是决定因素,发明是否具有应用价值要靠市场来检验,如果对自己的发明估计过高,不尊重市场规律,很难得到市场认可。
  另外一部分发明人误以为申请了专利就是得到市场认可,发明成果就可以成功转化。他们一味申请专利,甚至以此为生,几年内申请了上千项专利,把专利变成了获得奖励的工具。实际上,申请专利不在数量多少,主要是对技术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只有最终转化应用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如果发明人能够走出以上误区,清醒地认识到发明成果转化的机遇和困难,从市场需求出发,正确看待自己的发明创造,就有机会将发明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社会价值。
  为提高发明成果转化成功率,在总结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以下几种转化方式。
  一是与他人特别是企业合作,通过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等方式由企业进行成果转化,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收回研发投入并取得回报,使专利市场价值最大化。
  二是将发明成果与行业内有能力的大企业合作,发明人可以成为企业员工甚至持有股份,由大企业来创造更好条件展开进一步的技术研发,这样发明人仍负责最擅长的研发环节,而成果转化的其他环节都由企业完成。
  三是可以选择与他人合作创办企业,发明人以技术入股,共同推动发明成果的转化。合作办企业能有效弥补发明人在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短板,同时凭借技术入股也能获得应有回报。
  四是发明人自主创业,但这种方式要求发明人要具有企业家素质,能组建团队,有相当能力来经营一家企业。
  发明人转化成果可选择的道路很多,关键是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的,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发明成果转化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府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应该充分重视发明人群体尤其是民间发明人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非职务发明人已超过140万,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达20%,授权量占比达12%以上。尽管民间发明数量较大,但却很少得到政府和社会支持。社会上一般认为民间发明水平不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其实,民间发明不少是由发明人的兴趣和市场需求相结合的产物,其中不乏原创重大发明成果。如王永民的五笔字型汉字输入技术,徐世龙的软土地基处理技术,李官奇发明的大豆蛋白纤维,沈福昌的固体化工废料处理技术,邹远东的酶法多肽提取技术,曾祥炜的非能动控制系统,杨世祥的数字液压技术等等。显然,民间发明人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只有使体制内外两支创新力量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增加创新的群众基础,增强创新发展的后劲,我国才能尽快建成创新型国家。
  政府的作用主要在政策支持、引导和监管,而真正为发明人成果转化提供服务,还要依靠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民间发明人需要有组织管,中介机构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成为民间发明成果转化的组织者和服务者。首先,中介机构可以组织专家对发明成果进行收集、评价、筛选,对其中重大原创成果的苗头、初步成果给予支持,并向社会推介,帮助申报政府科技计划项目,防止优秀成果被埋没。其次,中介机构通过开展科技培训活动,为发明人提供咨询和转化服务,在政府和发明人之间架起桥梁,重点支持重大原创成果转化实施。
  针对发明成果转化的现状和民间发明人所遇到的困难,笔者还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法律层面,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间发明成果转化进行保护和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议正在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认识到民间发明的特殊性和困难,加强对民间发明的支持;要尽快制订《非职务发明条例》,充分调动非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并正确引导该群体与市场结合,与他人合作,创造更多的发明成果,破解成果转化难题。
  二是体制方面,建议科技主管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定有关职能部门或组织对民间发明进行管理、指导,解决民间发明“没人管”的问题。
  三是机制方面,建议政府成立“民间发明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由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这样就可初步解决民间发明成果转化初期面临的一系列难题。
  四是建议政府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支持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好地为民间发明人服务,促进全民创新创业。来源: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作者:鹿大汉 宋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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